根据调查发现,不少人在购房的过程中不清楚具体的购房流程是怎样的,由此导致办理购房的时候时间被延长。另一方面,由于不了解购买的一些注意事项,让购房者的利益多多少少受到了一些损害。接下来由劳安简历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最新购房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超过总价款的20%),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履行完毕。
二、购买房产时要注意什么
第一,产权购房者首先要弄清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因产权归属不清楚或产权纠纷未了结的房屋,购置时务必谨慎对待,最好不要涉足。
第二,质量不少购房者由于工作繁忙或偏听了地产商的一语承诺,没有对建房现场作实地考察,结果到入住时才发现与想象的不一样。因此,消费者要注意了解房地产公司的信誉,对无质量鉴定验收合格证书的住宅,切勿轻意购买。
第三,设计眼下因设计欠佳而空置的商品房比例很大。对住房的设计,购买者主要考虑两方面:一是面积大小,二是内部的格局。这两方面都既要兼顾现实的经济条件、家庭特点,又要为未来留有相当的余地。用于投资的购房,面积要比一般大众房大20平方米以上,设计要超前、新颖,采光、通风等条件都要良好,这样,会增加房子的竞争力。
第四,房屋自身的其他条件如楼房、朝向、布局、结构等等。这些对房屋价格均有重要影响。
第五,房内附属设施虽然房价主要是依据住房的面积、楼层、朝向和地理位置而定,但房内附属设施的档次,也直接影响到房价。购房者应注意如下设施:室内装修、电话线路、空调动力线、电视接收共用天线、天然气管道、上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等。
第六,地段、环境房屋所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生活的便利程度和房屋的升值潜力。有些目前较为偏僻之处,若是政府计划大力开发的话,则其具有很大的升值空间。若是马上搬迁居住,最好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绿化好、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地区,还要注意了解价格计算的一些规定细节。
第七,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界定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以免开发商因资金或其他原因造成商品房交付延期并以免付款时发生争执。
第八,物业除了向先期入住的业主了解住房配套的物业管理状况外,还要认真审查物业管理公约的内容,详细了解物业管理的范围及收费标准、办法,以免日后在管理费的收取和应设服务项目等方面发生纠纷。此外,还要了解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职权行使情况,因为它代表购房者的真正利益。
第九,资格审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购房时卖方应出示承建该物业的“五证”、“两书”?!拔逯ぁ?,即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局的土地使用证(证明卖方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证),建委的开工建设许可证;房地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傲绞椤?,即要求发展商向住户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相应的包修、包退、包赔条款。
要想顺利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购房时必须谨慎小心,考虑周密,以上九大因素缺一不可。
2019/1/23 5:42:00 热度: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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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 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 应予支持。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 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 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 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 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第二十六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 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 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 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 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 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 应当列为共同被告。第二十七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 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 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 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社员将自己的责任田卖了村民建房合法嗎???请评价我,加我金牌律师帮助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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